□法制網記者 徐偉 實習生 鐘偉偉
  □通訊員 李富文
  重慶萬州地處長江三峽庫區,素有生態涵養之稱。近年來,當地各種環境案件頻發,嚴重損害了三峽庫區的生態資源。
  為保護庫區生態,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與市檢察院、公安局市環保局聯合調研,2011年12月6日在萬州區人民法院成立環境保護審判庭,對長江水資源、森林資源、大氣污染和其他環境保護的民事、行政和刑事案件實行"三審合一"集中管轄,並依法發佈環境保護禁止令,禁止非法捕魚、破壞森林、電磁幅射、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。司法、行政聯動辦案,有效保護了三峽庫區生態資源。
   統一司法尺度
  "在當前審判機制下,法官的專業知識水平不能完全適應日益複雜的案件審理需要。"萬州區法院院長盧偉說,這一難題促使我們通過設立專門的環境保護案件審判組織,以集中化專業化審判提高環境保護案件審判水平,保證案件質量。
  2011年,重慶高院制定下發《關於集中審理刑事、民事、行政環境保護案件的意見》中明確提出,要努力構建環境保護案件"三審合一"審判工作機制。萬州區法院環境保護審判庭,負責審理涉及環境保護的刑事、民事、行政一審案件和環境保護公益訴訟案件,形成"三審合一"環境保護審判體系,確保環境保護案件適用法律相對統一。
  數據顯示,環境保護案件集中審理後,相關環保刑事、民事、行政一審案件沒有改發回重審的,也沒有濫訴纏訪案件。9個基層法院的環境保護案件均由萬州區法院環境審判審理,司法尺度也統一了。
  盧偉說,"三審合一"審判模式突出了專業審判、複合法官、環保團隊的特色,審判人員更加穩定,審判組織更加專業,審判結果也得到更多尊重,運用這種方式,萬州區法院已成功審理多起環境保護糾紛案。
  在一起非法採伐案中,59歲的謝德全被環境審判法庭判處緩刑,並被要求到指定的基地進行生態復綠管護,不僅起到社會效果良好,審判結果也得到被告人的尊重。
  2012年至今,萬州區法院共受理環境保護刑事、民事、行政非訴案件283件。其中,2012年89件,2013年150件,同比增長68.5%。環境審判庭成立以來,轄區居民環境維權意識不斷提高。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1月5日止,萬州區民眾通過網上直通車、三風熱線、陽光政務114、區長信箱及來人來訪等途徑,向區環保局反映環境污染案件共計970餘件。
  司法聯手行政
  "我願意出錢購買魚苗放養到長江,彌補自己的罪過。""我也願意。"成某、彭某兩人當庭真誠地表示。原來,二人平時看到有一些人在長江大寧河裡電魚賣,覺得這個買賣很賺錢,決定也去試試。
  在法定禁魚期間,二人使用捕魚船、電瓶、升壓器、漁網等工具,在巫山長江大寧河,多次非法捕撈水產品。本以為可以穩穩噹噹的掙錢,誰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,最終案發。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3年和有期徒刑1年緩刑兩年。庭審中二人真誠悔罪,願意修複被破壞的水體生態。法官也對他們進行了環保教育。
  萬州區法院環保審判庭庭長陳偉表示,環保審判庭與行政機關組織非法電魚人員進行增殖放流,既是打擊犯罪、增強人民群眾環保意識的實踐需求,更是修複長江生態的審判探索。
  "組織非法電魚人員進行增殖放流,是生態補償機制在實踐中的具體運用,是污染者付費,損害者補償的體現,旨在通過外部成本內區部化方式達到防止污染、保護資源的目的。" 環保咨詢專家、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陳亮表示。
  司法實踐中萬州法院認識到,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環境保護的相關配套制度,必須採取行政執法和公安執法有效聯動,建立環境保護的聯動式司法辦案機制,協調聯動成員單位依托電子政務信息網絡,堅持建立環境情報信息共享機制,做到各門協作配合的規範性、案件移送的及時性,並且進一步強化環保行政機關與環保司法機關之間的環保信息通道,加強環境司法部門和環境行政機關的合作。
  除了成立環境保護審判庭,萬州區法院還通過成立全國首家環境司法研究中心,開通環境司法論壇網站,選用環境司法專家陪審員,公告環境司法有獎徵文活動,召開三峽庫區環境司法與環境行政工作聯席會等一系列措施,為環保能動司法和聯動執法提供平臺。
  法制網重慶3月24日電  (原標題:環境司法對接環境行政防污護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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